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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优秀学生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的积极性,弘扬" 团结、 勤奋、朴实、奉献 "的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类别和金额

1.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10人,各奖励金额1000元/ 人。

2. 三好学生:奖励金额400/人。

3.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400元/人。

4. 单项奖:奖励金额100元/人。

5. "三好标兵 "、"优干标兵 "不可与其它奖项兼得,"三好学 生 " 可兼得"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不 可兼得单项奖,单项奖之间不可兼得。

二、参评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主要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1. 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25%以内。

2. 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65分以上的要求,

(二)三好学生标兵

在符合"三好学生 "全部条件的基础上,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 到80分,最低分70分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 各 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

(三)优秀学生干部

1. 凡属中北学院学生干部系列,评比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 以上均可参评。

2. 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40%以内。

3. 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65分以上的要求。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在符合"优秀学生干部 "全部条件的基础上,评比年度内课程均 分达到80分,最低分70分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 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对班级、二级学院、 学校学生工作作出贡献。

(五)单项奖

1. 学习优秀奖

评比年度内课程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65分以上的要求,按综合测评排名,在35%以内。

2.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①凡属中北学院学生干部系列,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绩显 著,卓有成效,评比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均可参评。

②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以。

③评比年度内课程最低分60分以上的要求。

3. 科研创新先进个人

上一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科研项目;

②参加学校科研创新活动并获校级一等奖以上或参加校级以上科研创新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③个人科技创造成果获得社会承认(取得专利或成功转让);

④公开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或出版著作。

4.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上一学年单科成绩全部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在各级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中获奖;

②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奖;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5. 道德风尚奖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校风建设、道德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

②在校内外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贫帮弱等高尚行为受到表扬或表彰。

三、评比方法及程序

1.  评比动员阶段:

各二级学院、班级应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广泛动员,向学生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办法等,树立正确的评优目的,明确努力方向, 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2.  推荐评比阶段:

(1)按二级学院为评比单位,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基数分配评优名额;各二级学院按班级为评比基层单位,根据各班级学生基数分配 评优名额;

(2)各二级学院集体审议评优过程中各类奖项、评优名额调剂等问题,班主任老师根据评比条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提出初选名单;

(3)推荐方法:

①"三好学生 "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

②"优秀学生干部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评比对象为班团两委干部, 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评比对象为二级学院学生会等学生组 织的学生干部由二级学院民主推荐参与评议;评比对象为学校学生会 等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由所在管理部门民主推荐参加所在二级学院 评议;

(4)名单经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在二级学院 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再由二级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所有汇总材料报学工处。

3.  审核表彰阶段:

学工处根据评比条件及比例进行审核,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 批,公布表彰名单,颁发奖金和证书。



  • 更新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 阅读量

  • 供稿

    孙一

  • 文字

    孙一

  • 编审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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